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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教师公告

关于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来源: 时间:2014-02-20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有效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师生交通安全,保卫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和规定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管理规定:

1、学校公车和教职工自备车一律凭保卫处颁发的《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车辆通行证》进入校门(原老旧通行证可到南校区行政楼321室更换);长期送货车辆、学生自备车凭《临时通行证》进校;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修车等)需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入校,并遵守学校有关的交通管理规定;其他外来车辆必须经过允许和登记后方能入校。

2、严禁教练车和牌证不全、年审过期的机动车进入学校;无特殊情况,营运车辆(出租车、大巴、三轮车)不得进入学校。

3、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车,严禁鸣笛、超车、急转弯、闯禁和高速行驶。

4、经过有标识的环岛时,应按规定绕行。

5、校内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地下车库或者划定的机动车车位内,不得抢占非机动车车位;附近停车位不足需要停车时,也应靠边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通行(摩托车的停放按自行车停放的规定执行)。

6、为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希望教职工尽量不要在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期间在校内驾驶机动车;每天(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11:50—12:05南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前面的嵘轩路禁止机动车辆通行;南校区临时西小门及北校区东小门每天(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上午7:20—8:20、下午4:20—5:20开启;南校区东小门每天(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7:20—17:20开启;B区北门每天(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7:20—8:00开启。

二、自行车管理规定:

1、靠右骑行,严禁逆道行车。

2、进出校门应下车推行。

3、禁止双手离把和多人并排骑车,不骑快车。

4、禁止骑车带人、尤其是后座站人。

5、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专用车库或者指定的车位上,严禁在通道、门厅、各楼栋的进出口以及其他任何影响通行和校园环境的地方停放,严禁占用机动车车位,长期不使用占用停车位的,保卫处将适时公告清理。

三、具体措施:

1、对违章行驶或停放的校内机动车辆,将在校园网上曝光并通报所在部门、学院或学区,屡犯不改的,保卫处有权收回通行证。对多次违反学校交通管理规定的校外机动车辆,将根据情况收回车辆临时通行证或禁止入校。

2、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自行车车主,将予以现场纠正教育,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车主将通报相关部门、学院或学区。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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