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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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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 时间:2014-02-20 阅读次数:

各学区、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宣传高校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展示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优秀成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经研究,教育部决定举办“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全国将评选“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3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四、报名程序
请符合评选条件、工作业绩突出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辅导员积极参与评选,请报名表(详见附件)、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分为个人简历、工作情况、所获校级以上奖励等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和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于2014年2月26日前交至学工部416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及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至xsc416@wzu.edu.cn,邮件标题为“XX学校辅导员XXX事迹材料”。我校将择优推荐1人。
党委学工部
2014年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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