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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公告

教师公告

关于加强教职员工岗位考勤等问题的温馨提示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07-02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特提示如下: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学院、部门在一学期内须向人事处报送2次出勤情况,分别为每学期第2周和倒数第2周。学期中如遇产假、哺乳假、病假、事假、因私出国(境)、待聘、旷工等情况,须在当月月底报送人事处。

2.严格考核制度。考核工作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各单位要强化考核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如实考核,严禁虚假填报和“走过场”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各个岗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社会服务等情况,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工作实绩,力求客观、公正、准确。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将追究个人及相关学院和部门的责任。

3.严格工作程序。申请调动或辞职人员,未经学校同意的,不在本岗位工作的一律按旷工处理。申请调动或辞职人员,且经学校同意通过的,在未办理离校手续前,不在本岗位工作的一律按旷工处理。申请调动获得学校批准人员,当月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如调往省内,须在2个月内办理完调动手续;如调往省外,须在3个月内办理完调动手续。超过规定期限的,社会养老保险需本人承担,否则学校按自动离职处理。

4.严格病假制度。

病假指因病休假,本人申请并经批准的假期(工伤治疗期间的人员除外)。

①连续或一个月内累计请病假不满15天的(不含15天),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医院证明和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等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备案。

②连续或一个月内累计请病假15天以上(含15天)且不满两个月(不含两个月),需提供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科医师出具的病假单(同一病情如无特殊原因,应由同一医院出具)和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程歆盈老师(706A),经人事处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养治疗,否则按旷工处理。

③病假超过两个月(含两个月),需每两个月上交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由副主任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科医师出具的病假单(同一病情如无特殊原因,应由同一医院出具)和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教职工请假审批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班金虹老师(704B),经人事处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养治疗,否则按旷工处理。人事处统一报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5.加强内部管理。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样化的教研交流、工作交流,开展常态化的教师专业发展活动,活动中严格部门管理规制,加强岗位工作的评价与考勤,提高活动效率与效果。

6.请各单位充分了解教师的教学、科研及育人等各方面情况,加强沟通与交流,做好教职工的工作规划和专业发展,多方协同关心、关爱各位教职员工。

人事处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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