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规[2016]9号)文件要求,我校即日起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深入研究浙江“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为深化实施“八八战略”,进一步推进“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
1.基础理论研究
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按省社科规划所设17个学科分类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和浙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倾斜。
2.后期资助课题
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中文学术专著书稿,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无知识产权纠纷。学术译著、工具书、论文(论文集)、教材、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已获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成果,如再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或成果文库,需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方可申报,如获立项,允许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但须交回所有资助经费。
3.自筹经费课题和海岛、西南地区扶持课题(略,按省社科规划办有关规定,我校教师不能申报)
4.“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课题(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此思政专项课题主要面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生辅导员以及有关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2017年的申报主要围绕以下方向:
(1) 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
(2)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重点突出五大发展理念研究。
(3)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经验研究,重点突出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研究。
(4) 当前主要社会思潮研究。
(5) 网络意识形态研究。
要求申报者根据上述选题方向设计课题,经评审,择优先期预立项,2016年12月底前完成预立项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须在报刊公开发表),根据成果质量正式立项,每项资助1万元,经费一次性拨付。此思政专项课题单独评审。
5.之江青年学者(第二、三批)专项课题
入选“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第二、三批)的青年学者,往年课题已经结题,并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可参加2017年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此类课题单独申报、单独评审,指标单列。
三、评审规则
基础理论研究依据学科分类,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前一档未获立项的课题,按顺序转入后一档课题的评审。重点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推荐,申报时无需注明;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评审。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7年年度课题。申请人必须在本单位指定期限内报送全部申报材料。
2.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一次性拨付。
3.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五、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
1.个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和思政专项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
2.各单位的所有课题《汇总表》各一份(附电子文档)。
3.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
4.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6年5月20日止,其中思政专项课题申报时间为5月6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玉双 电话:86596018(776018)
地 址:南校区行政楼714A室
E_mail:wzukyc@126.com
人文社科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