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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处 来源: 时间:2017-05-04 阅读次数:


各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97号),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政专项课题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项目负责人已经承担过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种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二、限额数和立项程序

1.实行限额立项,2017年省厅下达给我校的立项数为2项。

2.学校按《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见附件1)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发文。

三、申报方式

该项目将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报送申请表并行的方式,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申报者对照《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详见附件1,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2)。

2.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网上申报,另行通知。接到电话通知的申请者网上申报方式:先网上注册,在注册第一步“选择所属学校”时,请选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项目申报者应注册为普通会员帐号,注册完成后请人文社科处联系。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其中1份由主管领导签名、所在学院盖章。

2.《专家评审表》(见附件3)一式7份。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学院名称等背景信息,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参加评审。

3.《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及电子版,由主管领导签名、所在学院盖章。

五、申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汇总表和所有申报材料于2017年5月27日前交社科处,逾期不再受理。

六、项目管理与结题

省教育厅宣教处于每年5月和10月集中受理结题。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结题时,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应有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与思政工作相关的刊物)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发表的论文必须标注立项课编号及课题名称。无故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将撤消其项目。

联系人:

联系人:周美琼 办公电话:86596018(776018)

人文社科处邮箱:wzukyc@126.com

附件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基本要求及办法》.docx

附件2:申请书.docx

附件3:专家评审表.doc

附件4:申报汇总表.xlsx

人文社科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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