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加大对新世纪人才的培养力度,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支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努力构筑我市人才智力高地,2011年我市将继续选派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2011年,全年计划选派20名左右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其中国境外进修10名左右,国内进修10名左右。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
(二)已列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和1998-2010年度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均可申报(培养期内只可进修一次,申报批准后放弃出行者原则上不再批准再次申请);
(三)目前从事的专业工作确有必要进行进修或培训的;
(四)申请出国进修的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拟进修国的语言,外语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先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BFT培训班(通知另行下发)的学习,参加7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
(五)已参加全国BFT考试并获得高级合格证书的培养人员,优先选派出国进修;
(六)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551人才优先选派。
三、选派程序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员将《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下载)的书面和电子版材料、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于4月28日前送到南校区行政楼715室,联系人:林爱菊 陈贤 联系电话: 86598072,E-mail:rscszk@wzu.edu.cn)。
市人事局将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进修人员名单,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
四、进修渠道
申请进修人员的进修渠道原则上由进修人员和所在单位联系落实,接收进修、培训单位必须是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申请进修人员在联系进修渠道上确有困难的,应在提出申请时说明,市人事局可帮助联系。
五、进修期限
进修期限为3-6个月,获得批准的进修人员必须在2012年2月底前开始进修。如年底以前确有困难无法完成进修的,要提前书面报告市人事局,经批准后可延迟进修。如果我校教师申报成功,且因专业进修实际需求,报学校批准后,进修期限在原有基础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半年。
六、经费资助
获准进修的培养人员,其进修费用,包括差旅费、生活津贴、学术活动补贴费等,市财政将给予资助。
附件:温州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赴国(境)内外进修申请表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