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各位教师: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是我校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和质量意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2010/201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温大行政【2009】64号),结合近两年具体实施情况,现将本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含思政部,下同)要严格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成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组,由学院院长(部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副部长)担任副组长,制定或完善学院考核细则,并在学院党政联系会议或全院教师大会上表决通过。
二、等级评定时,要严格控制A级、B级人数比例,A级不超过实际考核人数的20%,B级(含)以上不超过实际考核人数的60%,C级、D级和E级人数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自行确定。
三、等级评定时,对本学年没有为本专科生主讲一门课程的教师不予评定为A级。同时考虑到学校上课周数实际情况,对A级和B级课程教学工作量要求由“100课时以上”改为“96课时以上”(不包括冲抵或补贴)。
四、教学效果考核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中学生评教所占比例不低于60%,具体比例要在学院考核细则中明确。学生评教按原始分还是标准分由各考核单位自行确定。教学效果业绩分计算时,建议对所指导学生在学校毕业论文抄袭检测中发现严重抄袭现象的教师按论文数酌情扣分,扣分原则应在学院考核细则中明确。
五、教学工作量考核时,是否考虑校本部教师在瓯江学院、城市学院和成教学院所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各考核单位自行决定,但需在学院考核细则中明确规定。
六、各学院在编专任教师,除文件规定的见习期、全学年外出进修及脱产挂职锻炼的教师外,原则上都要参加本学年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对应参加考核而不按规定提交考核申请表的教师,建议直接评定为“E级”。
七、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需本人提出申请,自行选择学科挂靠学院或教务处进行考核。主要担任思政系列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教师由思政部考核。主要担任就业指导课的教师由就业处统一考核。主要担任创业类课程的教师由创业学院统一考核。
八、考核程序
6月3日前,学院制订或调整《学院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向全院教师公布,送教务处备案。
6月13日前,教师填写《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登记表》(一式二份)(其中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由学院填写)交所在学院或有关部门。
6月22日前,学院和有关部门考核工作组对教师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核算各项业绩分,确定考核等级,对业绩分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并通知教师本人。
6月23日前学院和有关部门将填写完整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表》(打印稿一份)和《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文档和打印稿各一份)报送教务处。
6月28日前,教务处会同人事处审核,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后,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和有关部门。
教务处联系电话:86689102、660263(林彩芬)。
附件:《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内附考核表及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