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五水共治”工作良好的文化氛围,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中国梦想·美丽浙江——百水赋”征文活动的工作部署,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温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瓯之韵·百水赋”征文活动。为组织好我校师生员工参加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紧紧围绕温州的江、河、湖、海、湿地等丰富灵秀的水资源、水生态,挖掘展示温州源远流长的水历史、水文化,以及水与人民生活、社会沿革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宣传弘扬当代温州人推进“五水共治”的破局之举、破竹之势,描绘歌咏温州的山水之美、人文之美、发展之美,充分展示中国梦在温州的实践历程和丰硕成果。
二、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导向正确、格调高雅,既立足温州改革开放的火热实践,又体现中国梦的时代要求,向上向善、求真求美,具有弘扬温州精神、展示时代进步、引领社会风尚的思想内涵。
2、应征作品须是文赋作品,符合“赋”的体裁,具有“赋”的韵味,主题突出,文字洗炼,用典精当,蕴意深邃;既具古朴风格,又显时代神韵。
3、应征作品须原创,每篇文赋500——800字。
三、活动方式
组织创作作品。各学院(学区)、部门具体负责落实,组织创作反映温州本地主要水系的文赋作品1—2篇,每篇附风光图片5幅。由学院(学区)、部门负责对征集到的重点文赋进行修改、加工。
四、评选奖励
温州市将邀请相关领导、作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入围奖20名,并设组织奖若干名。学校不另设奖项,将征集作品初选后,推荐温州市参加评选,对优秀作品校报将选择刊登。
五、征集时间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六、来稿方式
2、应征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入选作品版权、使用权归征集方所有。
“瓯之韵·百水赋”征文活动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