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校园交通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保卫处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机动车辆在校内超速、逆道行驶,在禁驶路段行驶,在非机动车位停车,尤其是校内重点管理区域违章停车(校内重点管理区域见附件)。
2、摩托车无牌或无证在校内行驶。
3、二轮电动车没有在公安局登记备案上牌。电动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电动车带多人行驶。
4、自行车在校内乱停乱放、逆道骑行,后座站立带人。
5、南校行政楼办公人员将机动车停放北面停车位(南校行政楼北面停车位作为各学院及外来办事人员临时停车位,南校行政楼办公人员的机动车辆全部停放地下车库)。
二、整治时间
第一阶段,3月16日至3月27日,宣传教育及现场提醒阶段。
第二阶段,从3月30日开始,现场管理和处置阶段。
三、违章处理办法
对校园违章车辆一律进行登记、抄告及校园网上曝光,并将违章车辆车主信息通报所在部门、学院或学区。师生的校内违章情况将作为基层党组织考核的依据。
保卫处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