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区团工委:
根据团市委(团温联〔2016〕8号)文件精神,第十四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经开始。为充分体现和宣传我校青年教师在全力推进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努力提高科学发展水平过程中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请各学院、各部门结合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资格
1、年龄为1970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之间出生的温籍青年或在温工作两年以上的海内外青年;
2、热爱祖国、理想远大、信念坚定,自觉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模范;
3、敬业进取、奋发有为、勇于担当,踊跃投身温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是广大青年创业创新的典范;
4、诚实守信、立足岗位、脚踏实地,在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政法、维权等领域作出突出业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5、友善处世、遵纪守法、甘于奉献,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6、未获得过第一至八届“温州市十大优秀青年”和第九至十三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二、推荐步骤
1、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把握人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取的原则,推出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的杰出青年代表。
2、各学院、各部门可推荐一名候选人,规范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于2016年3月28日(周一)中午12:00前发至youthwzu@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务必于2016年3月28日(周一)下午16:00之前上交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406A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校团委将在各学院、各部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我校优秀候选人到团市委、市青联。
4、具体事宜联系王晓华(86680818、698938)、林健(86680825、668506)。
(附件请至校园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第十四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及报名表.doc
附件2:团温联[2016]8号关于开展第十四届“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