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任教年限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退休教师;
(二)截止2021年8月31日任教年限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在职教师。
二、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附件1);
(二)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和出生年月);
(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附件2);
(四)档案履历证明1份(由校综合档案馆干部档案室统一办理)。
三、申请程序
(一)本人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及照片1张;
(二)所在单位初审并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至校人事处;退休教师材料报离退休工作处转校人事处初审;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
(四)温州市教育局审批。
四、其他说明
(一)教师任教年限的计算,高等学校按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技工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按教龄计算办法计算。申请对象不含教育管理序列、后勤保障序列人员和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教辅序列人员。
(二)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周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rscjsgz@wzu.edu.cn。附件1-2纸质材料及照片请交至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706A办公室。
(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8072。
附件:1.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
3.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