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缓考、补考和重修等成绩录入工作现已结束。 根据《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本科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温大行政〔2018〕289号 第七章第二十五条 学生经补考或重修后仍不及格课程(含不申请补考课程)学分,一学期达到4门以上(含4门)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10门以上(含10门),给予学业警告。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六)学业警告累计3次及以上的。”
依据以上规定,请各学院按系统内学生的成绩记录拟定给予学业警告的学生名单,学院审核后于2019年4月4日前按上报模版(见附件)填写报送留管部审批。
同时请各学院务必将学业警告情况及时通知学生,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
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