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公用房进行全面清查。有关事项及核查步骤如下:
一、自查阶段(5月12日-5月30日)
1.各学院(部门)公用房管理员登录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中的房产管理系统,在二级菜单“所在部门用房情况”中导出数据,对本单位所属公用房进行逐一自查,包括地下室、仓库和架空层等。重点核查内容:房间名称、使用人、使用部门、使用性质。
2.若系统信息与实际房产使用情况不一致,请点击二级菜单“单位内部调整”即可进行修改,可修改事项有:使用部门、房间名称、使用人。若房屋使用性质和房屋数量有变化,请填写公用房自查反馈表,由学校统一审核与修改。
3.核查修改后,从系统中导出最终数据并打印,由分管领导和公用房管理员签字盖章,连同公用房自查反馈表于5月30日前递交至国资处房产科(南校区行政楼515A室),联系人:鲍老师,电话:610304,86599807(内线779807),电子版请发送至3493752@qq.com。
二、核查阶段(6月1日-7月15日)
1.根据自查结果,学校将组织认定小组对各单位的教学用房和科研用房进行核查与认定。
2.根据核查与认定结果,由国资处代表学校与各单位签订《新浦金350vip官方登录公用房使用协议书》,取得房屋使用权。同时核查与认定结果作为2018年学校公用房有偿使用核定面积的重要依据。
请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与支持,共同做好公用房清查工作。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