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扎实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优秀教师暨浙江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浙江省中小学师德楷模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8〕41号)的文件精神,拟在我校评选推荐省级优秀辅导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岗在编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生,生活、工作作风严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2.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有思路,善于思考,注重研究,爱岗敬业,业绩突出,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工作手段,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状况,形成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2014年8月31日前从事辅导员工作),工作业绩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等方面考核成绩名列学校前列,个人或所带学生团体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原则上要求近3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或优秀教师称号。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1.推荐。各学区、学院要高度重视,经民主推荐,党(委)总支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请于5月21日前报学生处。联系人:江秀景,电话:86596025;E-MAIL:xsc416@wzu.edu.cn
2.评审和公示。学校组织联评,经校荣誉评审推荐小组审定,确定2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学校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厅。
组织部 学工部
2018年5月11日